关于抢抓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历史机遇 加快推进周村区济淄同城化先行区建设的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62
建议人: 李永凯等3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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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凯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历史机遇 加快推进周村区济淄同城化先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周村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战略叠加优势明显,同时也是省会经济圈绿色一体化发展先行先试区,您提出的建议对周村区乃至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已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部署,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由市区两级平台公司共同参与,提前进行收储和土地整理”建议。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 〔2017〕17号),土地储备工作应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制管理,目前市级平台公司均不是土地储备机构,不具备实施资格。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市级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建议。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政府引导基金达到95支,总规模1788亿元,其中投资“四强产业”、新材料等领域的基金达到37支,总规模1239亿元,累计投资项目231个,投资金额193.93亿元。目前我市存量基金中已有多支基金可投资新材料等领域,为避免重复设立,提高资金效率,建议周村区建立新材料产业项目库,并由市级向基金管理人推介,争取利用现有基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园的投资。如确需设立基金,根据我市“依项目设基金”的原则,先梳理确定符合投资条件的项目,再行设立基金。

关于您提出的“市级层面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倾斜支持力度”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全市产业布局,我市已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支持市域“飞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淄政字〔2022〕41号),明确了不同类别项目实现“飞地”后“转出地”与“转入地”之间的税收分享机制。下一步,鼓励周村区依据现行的市域“飞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重点引流并投放优质招商引资资源和项目,形成地区优势和有效竞争力。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5日

1.关于提供项目要素保障的建议。面对日益趋紧的土地、能耗要素制约,周村区、文昌湖区能耗总量盘子小,压减空间和减量替代压力巨大,仅靠自身难以实现保障和平衡。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先行区大力支持,对经十路沿线两侧王村镇、文昌湖区,连同淄川经济开发区、岭子镇等部分区域建设用地,由市区两级平台公司共同参与,提前进行收储和土地整理,并统筹落实用地指标,为新上产业项目用地提供要素保障,同时在科创大走廊建设1处能源中心,用来解决能源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 2.关于对先行区招商、资金、人才等提供政策支持的建议。先行区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区域招商环境、人才技术集聚优势不明显、吸引力不强,需要市级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建议市级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王村新材料产业园升级改造,同时给予入园企业税收政策优惠,重点打造科创大走廊上的样本工程。市级层面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倾斜支持力度,对适合先行区发展的重点项目资源优先向该区域投放布局,吸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更多高层次和专业技术人才。 3.关于统筹推进全域旅游产业融合的建议。建议按照“泉城、古城、生态城”的文旅融合发展思路,整合济南—周村—文昌湖旅游资源,将济南大明湖、章丘百脉泉、周村古商城、文昌湖和淄川、博山等优质文旅资源进行整合,组建济淄文旅产业联盟,在市级层面全面推介,联手打造济淄精品旅游线路,并针对鼓励吸引外地旅行社和游客,联合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发挥先行区山水、人文、美食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市级资源力量,积极争取承接国内外高规格文化教育交流、各类展示展演、体育赛事等落户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