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纪山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太河镇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太河水库流域是我市最大的水源涵养区、防护林基地和中心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但太河镇长期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限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积累。近年来,为推进太河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保护与开发”合理平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提升太河镇农村基础设施、优化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三年来,为支持太河镇水源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对太河镇的财政支持力度。生态支持方面,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84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太河库区水源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对库区所在的淄川区、博山区安排生态功能区建设转移支付1359万元,并根据生态建设情况动态调整。脱贫攻坚方面,已累计分配太河镇6218万元,其中2018—2020年,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激励帮扶包括库区在内的市级20个扶贫重点镇脱贫攻坚,其中累计下达太河镇帮扶资金254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库区移民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库区移民每年每人按600元进行补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状况,适度增长,补助期限为20年,截至2019年底,累计拨付太河镇太河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9512万元。三是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向太河镇倾斜。市区两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库区建设,2019年,充分利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淄川区重点打造太河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投资5662.2万元建设美丽乡村、提升薄弱村、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太河镇自主统筹资金3200万元等。2020年,淄川区产业扶贫项目和脱贫成效巩固提升项目重点向太河镇倾斜。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减收较大,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增加。尽管市级采取减税降费、贷款贴息、担保贷款等各种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但是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与淄川区一同进一步支持太河镇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好对淄川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建议淄川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向太河镇倾斜;在脱贫攻坚等方面优先保障太河镇脱贫。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太河镇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上级项目支持方向,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等项目上,对太河库区倾斜,促进库区农民致富、财政增收。同时,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对重点生态区域给予生态补偿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接、项目申报等工作,帮助太河库区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优先向太河镇倾斜,推进太河镇基础设施建设。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