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高青建设引黄济淄项目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0130
建议人: 王志磊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志磊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青建设引黄济淄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水利部门对接,根据您提出的“争取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增加市级资金支持”相关建议,我们将协助高青县财政局积极争取省级及以上资金,待相关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后,根据项目批复和项目实施及水资源保障情况适当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高青刘春家沉沙条渠和引黄济淄干渠除承担工业、生活供水之外,还承担着刘春家灌区近20万亩的农业灌溉,在农业灌溉季节,工业、生活、农业供水矛盾突出。作为淄博市唯一的沿黄区县,高青县是淄博市老工业城市重要水源地。下一步,高青县计划实施引黄济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刘春家沉沙条渠、新建泵站1座、新建输水管道18公里、升级改造原引黄济淄干渠、改建大芦湖水库防渗墙10公里等。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工业用水与农业用水的分离,增加水库的供水保障能力和引黄济淄工程的供水保证率,大大缓解工农用水紧张的矛盾,为淄博老工业城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恳请市政府在以下方面对高青县给予支持: 1.积极推动该项目列入省级及以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方案。 2.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并调整项目改建用地1000余亩。 3.争取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增加市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