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4-542199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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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工〔2023〕25号),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依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专项资金的使用实际,与市市场监管局研究拟订了《淄博市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04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充分征求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研究拟订了《淄博市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达成一致后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均无异议。

四、主要内容

(一)从总体结构来看,分为总则、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五部分。总则部分着重明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预算编制部分着重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预算执行部分着重明确资金分配方式、程序;资金监督管理部分着重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附则部分明确实施期限为5年。

(二)从文件依据来看,鉴于市级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此文件制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04号)等有关文件。

(三)从资金扶持范围来看,市级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奖励,国家、省、市确定的知识产权其他重要工作四个大的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其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等;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认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维权援助组织建设及运行等;知识产权服务、奖励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维护运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等;以及国家、省、市确定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其他重要工作。

五、文件日期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3年12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