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市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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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6XP/2023-53721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财政局 |
关于《淄博市市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5月31日,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淄财金〔2023〕14号,以下简称《市级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2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晰财政资金管理权限,规范资金管理与使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我们研究制定了《市级办法》。
二、 政策依据
《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金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22〕29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19〕6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淄财办发〔2022〕31号)等文件。
三、 主要内容
《市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明确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市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范围,包括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担保体系建设、金融创新发展引导、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贴、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金融改革稳定发展事项支出等方面的资金。第三条明确市级金融发展资金使用原则。第四至五条明确市财政部门、区县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市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在金融发展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第二部分预算编制。第六至八条明确市级金融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第九条明确市级金融发展资金支出范围和分配方式,共涉及7类资金。第十条明确涉及政府采购范畴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管理方法。
第三部分预算执行。第十一至十五条对预算执行程序和要求进行具体规定,明确了市级金融发展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的相关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资金监督管理。第十六至二十条明确市级金融发展资金监督管理相关具体要求,对资金使用要求、绩效监控、信息公开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市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时的相关要求和办法实施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