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市级交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2-53279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淄博市市级交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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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7日,市财政局会同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邮政管理局联会印发《淄博市市级交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交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绩〔2020〕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

一是总则(1-6条)。主要是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的原则、属性,财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预算编制(7-13条)。主要是明确了预算编制重点工作和要求及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三是预算执行(14-19条)。主要是对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提出规定要求,确保加快预算执行等进行了规范。

四是资金监督管理(20-24条)。主要明确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预算监管和绩效评价体系,以及利用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等。

五是附则(25-26条)。主要明确办法解释对象和办法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