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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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6XP/2022-524910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1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财政局 |
2022年4月13日,市财政局印发《淄博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和决策依据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第三方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2021年底,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绩〔2021〕12号)。根据我市情况,我们在省厅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淄博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对《办法》起草的依据、适用范围、第三方机构应符合的条件、适合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职责分工。对委托方、资金使用单位、第三方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要求。
(三)第三方的选取和委托。对选取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和第三方机构的禁止行为进行了规定和约束。
(四)委托服务费用。对委托服务费的付费原则、测算依据等进行了规定。
(五)管理与考核。对第三方机构的档案管理、结论严肃性进行了要求;对委托方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价、备案上报制度和财政部门规范、管理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