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市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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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6XP/2022-524909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1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财政局 |
2022年5月10日,市财政局会同淄博市总工会联合印发《淄博市市级困难表彰获奖励得者和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切实保障市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保证我市办法与最新中央、省级文件相适应,根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3号)等法律制度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63 号)、《山东省省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21〕12号)等规定,起草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我们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山东省省级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建〔2021〕12号)等上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总工会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汇总相关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方向及方式、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七个部分。
一是总则(1-4条)。主要是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的原则、属性,财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方向及方式(5-9条)。主要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和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严格落实审批流程。
三是预算编制(10-13条)。主要是明确了预算编制重点工作和要求及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三是预算执行(14-15条)。主要是对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提出规定要求,确保加快预算执行等进行了规范。
五是绩效管理(16-17条)。主要明确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完善预算监管和绩效评价体系。
六是资金监督管理(16-21条)。主要明确利用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等。
七是附则(22-23条)。主要明确办法解释对象和办法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