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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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6XP/2025-55048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财政局 |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44亿元,增长4.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69亿元,增长4.97 %。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紧盯重点行业、重大项目、支柱税源,完善财税协同共治机制,注重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44亿元,同比增长4.08%,迈上历史新台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用好国务院支持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财税支持政策和专项债、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工具,优化完善对上争取项目库,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6.44亿元、各类债券资金164.46亿元。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出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上缴利润收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35%。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5%压减到位,“三公”经费继续维持“零增长”,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严控新增资产配置,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级次资产调剂共享,全市公物仓调剂办公资产5052件,节约财政资金1161.06万元。
(二)深化调控举措,助力高质量发展。着力减负担增动能,不折不扣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聚力债券赋能,落实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47.83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98个重大项目建设。聚力提振消费,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53亿元。聚力贷款纾困,稳步开展“春风齐鑫贷”助力小微企业融资,累计发放4735笔、61.15亿元。聚力政采赋能,推广中小企业“政采贷”业务,为61家企业122个项目发放3.49亿元。聚力担保增信,成功落地全省首笔“鲁担—再担供票通”业务,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2965笔、41.48亿元。聚力金融服务,建立“金融会客厅”服务机制,嵌入银行、保险、证券、地方金融组织等金融业态和工具,6家产业链主办行提供重点产业链企业授信支持273.97亿元。聚力上市指导,组织开展“交易所面对面”活动9次,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6家,股票38只;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直接融资944.94亿元。
(三)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支出优先选项,按照“应保尽保、尽力而为、统筹保障、量力而行”分类保障原则,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比保持在80%以上。支持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801元分别提高至989元、877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至193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40元提高至670元。支持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与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3万元补贴,政策实施期由2024年5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开展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集中整治,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统发”发放机制。连续落地全省首单地方财政林木气象、玉米综合病害病理、西红柿日光寡照指数保险等系列创新险种;继续实施“齐良保”惠农保险,承保亩数119万亩,为39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6亿元。
(四)突出改革赋能,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承担“维修改造”和“文化和旅游宣传”领域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财政事前评估节约财政资金6.55亿元,评审166个项目审减4.5亿元、审减率17.88%。扎实推进收入征管改革,全面应用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设备系统,稳步推动加油站数据管理系统上线应用,推进非税缴库电子化管理改革,征管效率效能进一步提升。深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推动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和评审专家清理复核,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全面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严格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有关要求,探索形成“大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和新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模式,深化财政内控内审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五)抓好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把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压紧压实区县“三保”主体责任,合理确定保障范围标准,强化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三保”情况总体平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从严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实施,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严从实抓好国有资本监管,分类制定投资运营类、金融类企业监管权责清单,科学确定投融资和担保计划、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扎实开展财务预算、薪酬分配、重大事项等核准备案和定期监测分析,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接续加力推动财政平稳运行。强化税源培植,积极推动财政政策落地实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政策工具助企纾困,持续培育涵养优质税源。深入综合治税,加强与税务、发改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管,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支出管理,清理、取消或暂停非必要及超出当前财力可能的政策,严控新增支出政策,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全力压降行政运行成本,强化重要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二)接续加力提升财政调控效能。统筹好各类财政资源,转变支持方式,更多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落实好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财政政策,用好管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投向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发挥财政资金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作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以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
(三)接续加力改善民生福祉。突出公共财政属性,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优化民生政策管理,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和可承受能力评估,促进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确保民生政策可兑现、可持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聚焦就业、教育、医疗、普惠养老、困难群众帮扶、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统筹资金支持办好重大民生实事,落实落细民生政策举措,巩固全域共同富裕先行城市建设成果。
(四)接续加力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持续推深做实零基预算,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区县财权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大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强财政出资企业改革管理,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五)接续加力抓好风险防控。加强基层“三保”运行监测,督促区县扛牢“三保”责任,统筹经常性财力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加强社保基金运行风险防控,强化基金收支形势分析,落实财政补助保障责任。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扎实开展地方债务风险监测,盘活各类资产资源,拓展债务偿还渠道。加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强化投资项目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