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建议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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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玲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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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市财政对市传染病医院支持力度较大,并给予了政策倾斜:一是床位补贴标准为每床8580元,高于综合性医院的每床6325元,财政年包干补助金额达927万元;二是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传染病医院开展优势项目建设,2020年预算安排78万元;三是为支持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门诊病房综合楼,市财政垫付资金2000万元,并同时为其申请到位了1.4亿元的政府专项债券。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截至6月底,市财政已累计拨付市传染病医院疫情防控资金2239.65万元,为其购置了负压救护车、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设施设备。

关于您提出的将传染病医院的药品零加成补贴由10%提高至30%、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医院门诊病房并将改造成标准化传染病房、医院整体搬迁费用也由政府负担等建议。目前,我市对包括市传染病医院在内的各专科医院和其他综合性医院都执行统一的补贴政策,即取消药品加成的10%;市财政也已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债券等资金渠道对市传染病医院的病房楼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给予了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各项传染病防治财政支持政策,切实提升我市的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一、背景及问题分析: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做好日常传染病预防、诊治工作的同时,需要随时做好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的准备,是反映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方面的具体表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的严峻形势,在去年2019年3月提交过提案的基础上,再次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一)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现状 1.传染病发病人数多 2.传染病床位少 3.传染病诊治管理不够规范 (二)我市传染病医院现状 我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2001年整建制并入市肿瘤医院,成立市第四人民医院,以治疗肿瘤、传染病专业为主,2017年经批准,第一名称改为市传染病医院,成为三级专科传染病医院。经过多年发展,医院传染病诊治日趋规范,是我市SARS、人传染禽流感、H1N1甲流等定点收治医院;自2018年初承担全市7个区县478名艾滋病患者管理建档、诊治随访工作,目前已达651名;牵头成立了“市传染性疾病专科联盟”。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中被确定为淄博市定点收治医院,在传染病的诊治方面已发展成为市领军医院,但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工作、科室设置等方面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我省传染病医院现状 全省共五家,各家的基本情况。 二、建 议: 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的对策及建议 这次疫情各地市都很重视,都是疲于应急。建议从我市医疗卫生长远发展考虑,尤其是从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的实际考虑,从政府层面,借鉴外地市做法,加大对我市传染病医院的财政补助和政策支持力度, (一)整合我市传染病医疗资源 目前,我市传染病人接受较分散,呼吸道方面的主要有市结核病医院接收,消化道方面主要由市传染病医院接收,其他传染病收治较分散。建议把市结核病医院整建制合并入市传染病医院,集中收治我市全部传染病人,提升整体学科建设水平。 (二)增加标准化传染病床位,使传染病患者集中定点收治管理 针对传染性疾病要控制传染、强制隔离的要求,设计传染病手术室、ICU病房、血浆置换病房和产房,实现我市携带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接生工作。增加标准化的呼吸、消化等系统传染性疾病的住院床位,使得无论是呼吸病、消化病、性病、新生儿手足口病,乃至各种传染病人做透析等等,全部能够承担。 对传染病人实行定点治疗,实现传染病人在传染病医院专收专治,对因传染病住院治疗的,将报销比例提高10%,促进归口管理和规范治理,避免因治疗不规范,造成急性传染病转化为慢性带菌者或慢性患者,从而导致医保基金的支出增大,同时,也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大连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患者不在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医保不予报销)。 (三)加大传染病专业财政补助力度,引导患者规范治疗 将传染病专业人员按编制实行全额财政拨款,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 借鉴三明市、济宁市做法,将传染病院的药品零加成补贴由10%提高至30%。 (四)由政府财政出资解决市传染病院的改扩建任务 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已完成主体的医院门诊病房,并将现病房楼改造成标准化传染病房,医院整体搬迁费用也由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