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娟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减免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取暖费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市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奖补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了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助学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补助政策。完善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123所。具体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据统计,2019年市级就筹集资金4353万元,用于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二是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根据市有关规定,按照市本级及省教育工作示范县每生每年810元,其他区县每生每年710元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幼儿园经费支出需要。三是实施好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政策。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按照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对困难家庭儿童予以资助。2019年拨付政府助学金930万元。
今年上半年,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虽然全市各级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关于您提出的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取暖费的建议,我们进行了了解,取暖费作为企业收费,为市场行为,政府不应擅自干涉予以减免,目前,对于市属公办幼儿园财政也没有负担取暖费,相关费用都是由幼儿园自己承担。今年,为进一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市财政预算安排奖补资金1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继续支持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目前已争取省以上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2577万元,支持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会同主管部门,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