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园、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路灯定期维护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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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克伟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克伟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园、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路灯定期维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并采取了相关措施。一是对当前存在的路灯维修不及时、路灯不亮、灯柱生锈等问题,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管理的孝妇河湿地公园、水系公园、齐盛湖公园、体育中心等场所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目前,破损灯泡、灯具已维修更换完毕,正在对各项目的电缆线路有序开展维修,预计7月底前维修完毕。体育中心部分景观灯柱生锈严重,正在出具改造方案,近期开展更换和维修工作。二是建立定期维护机制,目前已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各项目的日常维护,对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因接触不良、灯泡破损等原因导致路灯不亮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和更换。三是维修经费方面,按照谁建设谁维护或归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孝妇河湿地公园、水系公园、齐盛湖公园、体育中心均由我局出资企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委托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共资源公司运营管理。运营经费由资产运营公司在市财政适度补贴的基础上,自行统筹融资保障运转。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大巡检力度,为群众营造良好的游园和健身环境。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建设越来越快,城市的规划越来越科学合理,建设了许多公园和体育中心(体育广场),美丽的灯光也扮靓了城市美景,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满足了人们对健康生活的需求,为市民提供了很好的健身和休闲场所,提高了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随着城镇化发展加快,建设的公园和体育中心(体育广场)会越来越多。为了方便市民晚上使用,公园和体育中心(体育广场)的人行步道安装了路灯,但美中不足的是,有的公共场所晚上照明用的路灯,维修还不够及时,有的路灯不亮,有的路灯灯柱生锈,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市民的安全,充分发挥公共设施的作用,延长路灯的使用年限,为国家节约财富,避免没用几年就集中全部更换,造成大量资金浪费,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定期维护机制。对于生锈的灯柱定期除锈刷防锈漆,延长使用寿命,防止锈蚀加重,破坏强度,造成安全隐患。锈迹斑斑,影响美观,影响市容,及时除锈刷漆,也可以美化环境。对于不亮的路灯,及时更换灯具,为市民提供一个明亮安全的健身和休闲的环境。 2、明确责任单位和维护经费。按照谁建设谁维护或归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确定维护责任单位,建立维护经费列支正常机制,确定维护经费额度,加强维护经费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