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淄博市残疾人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0-51002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淄博市残疾人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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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残联印发《淄博市残疾人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淄博市残疾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残疾人康复和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社〔2019〕28号)、《关于做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l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9条,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使用程序(预算编制与执行)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确定了残疾人补贴资金的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民政和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第二章预算编制,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编制环节的职责分工;确定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时,业务主管部门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对残疾人补贴资金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残疾人就业补助资金、残疾人体育事业补助资金和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等。

第三章预算执行,明确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确定相关资金分配办法。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市财政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进行重点监控。

第五章附则,确定了本办法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