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加减乘数”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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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立足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巧用节能“小”资金撬动绿色“大”效益,助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市场化购电上做“加法”。积极探索购电降本节约新途径,经调研决策,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推行市场化购电,助推单位“轻装上阵”。印发《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推行市场化售电的通知》,2024年7月—9月,54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市场化购电节约电费20.31万元,有效节约同级财政资金。 二是在办公能源消耗上做“减法”。对新村西路140号(原交通局办公楼)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不增加水电费预算额度,对该办公楼空调系统、供暖系统、照明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有效节约电能消耗费用,拧紧政府“过紧日子”阀门。 三是在绿色宣传引导上做“乘法”。积极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厉行节约、光盘有我”和绿色低碳出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低碳发展理念,增强节能意识,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 四是在推广绿色低碳上做“除法”。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公务用车,积极宣传新能源汽车知识及技术活动。除特殊工作要求外,要求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均需为新能源汽车,助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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