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 全力保障农业农村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28 09: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政策集成、深化改革创新,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的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规模总体稳定,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3.6亿元,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4年达到9%以上,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加大对上争取,优化资金管理模式。持续做好向上沟通对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一季度共争取上级资金8.6亿元,有力保障了农业现代化、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治理、现代水网、衔接乡村振兴等领域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资金管理方式,科学推进政策、任务、资金三统筹,切实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时效性。

三是紧盯重点任务,筑牢农业农村根基。紧盯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集聚政策、资金、资源合力,支持建设2个省级衔接推进区、2个省级齐鲁样板示范区、1个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试点、1个和美乡村;落实好各项种粮扶持政策,带动农民致富增收,推动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加力提效。

四是拓宽资金渠道,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债券优先意识,对符合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和发行条件的项目,优先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将重点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优先纳入发债范围。发挥财政资金“药引子”作用,健全完善“政银担保”筹资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支持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和水利工程建设,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注入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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