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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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淄财采〔2023〕25号
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财金局,经开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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