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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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财采〔2023〕22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做好我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鲁财采〔20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相关表格和加盖公章的自评报告。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pdf
淄博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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