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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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科,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淄博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533-3887095、3887096 电子邮箱:zbsczjkjk@163.com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附件:1.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2.《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淄博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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