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激发基金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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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活力,调研组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立足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生态运作的发展实际,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调研、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全面掌握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生态运作基本情况,及时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创新激发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活力,推动淄博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一、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基本情况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市按照“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的产业组织理念,集中政策资源,强化金融赋能,推进区域性科创金融高地建设,全市基金行业实现爆发式发展。 (一)私募基金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截至9月底,我市政府参股类基金68支,总规模1324亿元。已投项目172个,已投金额99.1亿元。2021年3月,在省对市考核中,我市2020年基金募资投资额加总排名全省第二。这是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区域性科创金融高地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基金集聚发展效应开始显现。2019年以来,我市以政策为抓手推动搭建资本及投资平台,出台了一系列淄博市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了国内政策、发展环境俱佳的基金投资洼地。政策出台以来,资本、人才、技术资源加速集聚,盈科资本、金石投资、中信建投、洪泰资本等一线实力机构与我市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三)基金对产业项目和资源的链接作用逐步凸显。2020年,我市通过基金链接落地金石投资、优品车、中国铁建、智慧城乡冷链物流、师董会等多个项目,其中,师董会于今年2月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其他通过基金链接的在谈招商项目也在加快落地推进。同时,吸引盈科律师事务所、基金港等私募基金中介服务机构落地淄博,成立淄博基金业协会和“海岱会”,组建完成以财金集团为主体的基金投资运作平台,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基金行业生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募集难度大。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参与设立基金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募集资金难度。资管新规出台前,我市政府参股基金中政府引导基金出资一般不超过20%,而出台后,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往往达到40%甚至50%的出资比例上限。 (二)基金投资进度较慢。由于资本的逐利性,投资机构倾向于投资细分行业排名靠前的企业,或者是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尽管我市近年来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但整体上还是传统产业占比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符合机构要求的项目较少,基金投资我市项目比例较低,没能很好地实现扶持本地企业、本地项目发展壮大的政策意图。另外,由于近年来引导基金规模快速增加与优质项目较少之间的矛盾,也导致基金出现实缴资金沉淀、闲置现象,未能高效发挥资金效益。 (三)基金管理面临双重目标冲突。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与社会投资机构的商业目标存在冲突,即引导基金讲求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失灵和欠发展的领域,其政策目标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本地产业规划的领域以及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创业企业,带动地方优势产业成长,并且对投资本地项目比例有限制性要求;而市场化的社会投资机构更倾向突破地域限制,投资处于成长和成熟期阶段的风险相对较小、更有赢利前景的行业。另外,在风险承受力和盈利诉求上也存在矛盾,即引导基金通常不追求盈利,但极为重视安全性,力求保值增值,不能发生损失;而社会资本往往要求较快较多获利,通常也能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 (四)基金退出困难。理论上讲,引导基金的退出渠道较多,包括份额转让、股权转让、大股东回购、企业回购、并购、挂牌、IPO等方式,其中通过IPO退出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能够获得较高收益。2020年科创板开板、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挂牌上市后,中国资本市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国内优质企业将迎来一个重要的上市机遇。但面临数量及规模庞大的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完全期望通过IPO退出并不现实,且这种矛盾在数年后基金到期时预计将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基金引导撬动作用。设立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信用,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以及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聚集,引导资本供给进入股权投资领域。丰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体系,完善投贷联动、基金引导、财融衔接等政策,为企业提供涵盖种子轮、天使轮、VC轮、PE轮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聚焦“四强”产业、氢能源、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基金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围绕产业链布局资本链,借助资本力量抢占新赛道、布局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新经济策源地和活跃区。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等共建区域支柱产业体系,强化产业基地+产业基金 “两基叠加”效应,推动产业生态完善、产业集群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优化基金政策环境。侧重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明确政府和市场职能,合理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科学界定引导基金投资领域,要投向“具有一定竞争性、存在市场失灵、外溢性明显”的领域,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创业早中期企业支持力度。制定差异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退出机制,对政策对象投资力度大、扶持效果好的基金,政府资金退出时,可依据其业绩情况,以奖励形式将其收益适当让渡给管理机构或其他社会投资人;对投资于初创期或中早期小微企业等风险程度较高、但社会效益较好的基金,政府可给予较大程度的让利或给予损失补偿,以充分调动基金投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基金投前评估管理,合理确定出资规模及比例、安排出资时序等事项,从源头上把好基金质量关。加强基金投后日常管理,建立基金投资定期报告制度,动态更新基金运作信息,实时掌握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基金绩效目标和评价管理,设立多维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对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效果以及管理效能等进行综合评价,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加强基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挂钩超额收益让渡比例等方式,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基金运作,加大投资力度,增强产业资源导入能力。 (四)创新政府管理与服务机制。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模式和成熟经验,完善基金企业来淄发展全流程服务机制和“绿色通道”机制,建立实行不可抗力因素投资损失免责机制,支持基金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为原则,探索搭建涵盖各行业部门项目库、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融资需求等信息的企业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和及时交换各类投融资信息,实现企业与基金投资机构的双向互通,使平台成为基金投资供需“网上超市”,建设“互联网+”基金管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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