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运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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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为确保我市网上商城系统顺利运行,经研究决定,我市网上商城采购在开通前进行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30日为我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内,各单位可登录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操作。2020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淄博市网上竞价系统同时关闭。 二、采购计划录入要求 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采购计划分为财政计划和自建计划两类。财政计划主要是录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通过自建计划录入。 (一)市级预算单位 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适用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采购计划必须通过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内的“淄博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然后到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通过“山东省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账号登陆,并选择“财政计划”购置。 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得通过“淄博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录入采购计划,可直接通过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选择“自建计划”录入采购。 (二)区县级预算单位 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所有适用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录入采购计划,然后到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通过“山东省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账号登陆,并选择“财政计划”购置。 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得通过“山东省信息公开平台”录入采购计划,可直接通过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选择“自建计划”录入采购。 三、其他事项 试运行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财政部门。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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