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1 22:5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淄博市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服务群众水平,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专职工作的文件,以规范专职人员队伍的管理。

2017年,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办发〔2017〕49号),社区运转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一人的标准核定总量,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2018年度实际到位资金8644万元。其中,市级实际拨付5239.24万元,区县实际拨付3404.76万元,全部用于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和社区运转经费,评价对象涉及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共计9个区县,260个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

二、评价内容

(一)评价目的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预算管理的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

(二)评价对象

本项目绩效评价内容为淄博市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共计9个区县,260个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项目的绩效情况。

三、评价方法

(一)指标体系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淄博市《淄博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淄财绩〔2016〕3号)分别按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制定。本项目指标分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部分,分值分别为20分、30分、20、30分。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一百分,以最终得分确定评价等级。

(二)评价方法

该绩效评价项目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涉及范围广,数据搜集难度大。二是项目效益难以量化。针对以上特点,评价机构根据公司所确定的技术原则,采取采取比较法、案卷研究法、专家评判法和实地测评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

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专家组论证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采用访谈、数据收集、问卷收集、踏勘现场等方式,针对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展开具体的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资料评审以及评价小组实地访谈情况,评价结果显示,“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绩效评价得分为84.53分,表现良好。各模块打分明细表如下:

评价指标

评级分值

项目得分

得分率

评价等级

项目决策

20

17.29

86.45%

良好

项目管理

30

25.2

84.00%

良好

项目产出

20

14.04

70.20%

及格

项目效果

30

28

93.33%

优秀

综合绩效

100

84.53

84.53%

良好

综合资料评审以及评价小组实地访谈情况,评价结果显示,“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绩效评价得分为84.53分,表现良好。其中,项目效果方面表现最好,可见项目对于建设社区人才体系,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方面作用显著;在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方面提供了坚实基层组织保证。在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管理方面表现良好,可见项目决策有据可依且项目管理内控严格。在项目产出方面,因未完全按照预算制定的工作人员数量和工资标准执行,导致该项得分偏低。总体来看,淄博市民政局较好的完成了“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项目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绩效目标设置清晰。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部门发展政策与规划;与部门职责、承担单位职责紧密相关。项目绩效目标分为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指标内容清晰合理。

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可行。各区县在《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鲁民〔2017〕103号)的基础上制定了各自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体制;明确了资金投向,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了工作程序,严格了资金管理使用;健全了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在项目过程中各区县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规范。

3、项目效果显著。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及专家意见,项目在提升城市基层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服务群众水平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对于社区人才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服务和人才体系,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坚实基层组织保证等方面社会效益明显。同时该项目重视可持续的影响,在社会稳定发展方面作用显著。

五、主要问题

1、区县级资金到位率低。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预拨2018年社区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补贴的请示》(淄民财〔2018〕6号)、《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的请示》(淄民财〔2018〕47号)2018年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和运转经费需要资金10897.67万元,市级已拨付5239.24万元,根据《淄博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淄民〔2018〕74号)资金负担比例,区县资金需拨付5658.43万元。根据各区县指标文或打款记录,区县级资金拨付总计3404.76万元,区县级资金到位率60%,资金到位率低。

2、工资实际发放标准与预算差异大。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办发〔2017〕49号)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的请示》(淄民财〔2018〕47号)预算测算,2018年各区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十级办事员工资5201元。

经查验各地工资发放标准得出,各区县2018年度执行旧标准: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淄组发〔2016〕51号),社区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参照当地街道中层正职(七级至九级职员)相应工资水平确定生活补贴;其他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一般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5%落实。

3、社区人员配备不全。通过查阅《市直部门单位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牵头抓好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对行政和事业编制之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指导各区县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并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在区县内统筹使用,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根据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书(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补贴)、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社区专职工作者补贴及运转经费),2018年度淄博市计划拨付共2435个社区专职工作者。实际根据各区县工资表统计2018年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376人,人数覆盖率56.51%。

六、意见和建议

1、区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各区县在制定预算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与预算差异大的应及时调整预算,以备市级资金及时调整,减少市级资金负担。

2、严格执行新工资标准。各区县、街道应执行新工资标准。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淄办发〔2017〕49号)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根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的请示》(淄民财〔2018〕47号)预算测算,2018年各区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十级办事员工资5201元。

3、严格遵循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要求。各区县、街道应严格遵循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要求。根据《市直部门单位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牵头抓好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对行政和事业编制之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指导各区县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并建立进入和退出机制,在区县内统筹使用,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