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市县乡村连片整治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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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实际行动,促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具有较大的政治效益。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为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提供了有效支持。融洽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乡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高乡村的道路通行能力,亮化工程,改善乡村卫生环境,增强群众的和谐意识,当地广大群众获益匪浅,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指导方针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内容 淄博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主要为省市两级连片治理项目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三)项目预算及分配: 2017年度淄博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乡村连片治理项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总额2344万(桓台县200万元、沂源县200万元、淄川区200万元、张店区514万元、博山区200万元、临淄区515万元、周村区515万元)。资金支出细分如下: ① 桓台县田庄镇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1031.6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镇级自筹资金31.63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涉及田庄村、刘家村、仇王村、曙光村、大庞村、小庞村、张王村共计7个村,(其中田庄村214.5005万元,刘家村295.5965万元,仇王村197.8240万元,曙光村122.4633万元,张王村91.4528万元,大庞村54.8629万元,小庞村54.9279万元)用于道路硬化,道路绿化,墙面粉刷,污水处理器,文化大院提升等项目。 ② 沂源县南鲁山镇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1121.49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50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镇筹资金48.6957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 对上土门村、下土门河北村、下土门河南村、龙泉村、九会村、芝芳村、黄崖村、水么头河南村、水么头河北村、陈家山村、东松仙岭村、西松仙岭村共12个村进行道路硬化、整修、节点建设、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净化工程、美化工程。 其中:1、投资546.7162万元,用于11个村(不包括东松仙岭村)村内街巷、进村路、连村路的硬化和整修。2、对上述12村投资163.5036万元,用于节点打造和建设。3、对上述12村投资114.9091万元,用于河道绿化,村内绿化,节点绿化等。4、对以上10村(不包括水么头河北村、上土门河北村)投资132.2200万元,用于村内主干道路和村内广场的亮化。5、对以上10村(不包括水么头河南村、西松仙岭村)进行了美化工程。6、对上土门村、下土门河北村、下土门河南村、九会村、芝芳村、黄崖村投资3.4万元,用于村内净化工程。 ③ 淄川寨里镇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10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镇级自筹资金11万元,村集体投入4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其中用于南峪村、双旭村、赵家岭村、西崖村、苗峪口村、野鸡岭村、朱水湾村、孤山村、槲坡村道路硬化工程223.6407万元,亮化工程193.7338万元,美化工程(包括土古堆村)307.8670万元,绿化工程(包括土古堆村)66.15万元,净化工程(不包括双旭村和赵家岭村)222.9533万元。 ④ 张店湖田镇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707.322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6万元,市级资金51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村级自筹资金7.3229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北焦宋村282.5236万元,辛安店村108.1631万元,上湖村92.3480万元,下湖村49.3135万元,商家村95.4517万元,店子社区53.0085万元,西张村26.5145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乡村连片治理工程。 ⑤ 博山区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1005.87万元,省级补贴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2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镇级配套资金5.87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用于岱庄西村广场公园建设62.52万元,岱庒北村带路整改70.25万元墙面美化15.52万元,建筑装饰12万元,岱庒东村广场公园建设279.31万元,建筑装饰111.72万元,北崮山道路整改28.39万元,墙面美化18.30万元,广场公园建设263.57万元,南崮山北村道路整改24.27万元,墙面美化6.77万元,南崮山南村道路整改30.29万元,墙面美化5.74万元,广场公园25.14万元,建筑装饰16.8万元,东崮山村道路整改10万元,墙面美化2.3万元,广场公园建设21.81万元。 ⑥ 临淄皇城镇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72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5万元,市级资金51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自筹21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其中1、投资111.17万元用于前孔村的道路硬化、绿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2、投资71.31万元用于后孔村的路滑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3、投资120.83万元用于郑辛村的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4、投资65.71万元用于刘辛村绿化、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5、投资93.05万元用于訾李村绿化、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6、投资69.60万元用于郑国村绿化、硬化、立面整治、广场游园等项目,7、投资47.96万元用于小李村绿化、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8、投资137.72万元用于崔郭村硬化、立面整治、亮化、广场游园等项目。 ⑦ 周村乡村连片治理奖补资金总额为:793.0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5万元,市级资金515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00万元,镇村自筹资金93.6万元,省市资金到位率100%,其中443.432万元用于北河东村、南河东村、宁家村等村新建、改造道路10条,177.772万元用于北河东、东阳夕村、南河东村、宁家村、西阳夕村5个村内道路进行硬化,改造两个问题广场,66.859万元对北河东村、东夕阳村、南河东村、宁家村、西夕阳村5个村大街两侧进行了粉刷,30.472万元,用于宁家村、南河东村、北河东村安装路灯104盏,74.528万元用于北河东、南河东、宁家村、西阳夕、东阳夕部分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新部署,建立健全奖补资金的规范支出,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 (二)阶段性目标 2017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乡村连片治理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财农改便函(2016)12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淄财农改(2016)25号)精神和要求;二是掌握2017年省市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合理的对策和建议;三是顺利推进省市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探索建立省市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的合理补偿制度;四是巩固扩大省市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的成果,实现省市乡村连片治理试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三 、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掌握淄博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反映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抓实措施,保障淄博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配套资金这一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预算管理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为后续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按照“淄博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的要求进行,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35个 四级指标,投入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程序,绩效目标设定,资金落实等情况,过程指标(30分)主要评价制度建设与执行、质量控制、资金使用管理、财务监控等情况。产出指标(40分),主要评价省市乡村试点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主要评价省市乡村试点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效果指标(10分),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的后续维护,是否制定维护制度及受益群众的满意度等情况。 评价准则 分值 实际得分 绩效等级 绩效等级为:优秀 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分-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75分(不含)为及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 (三)评价方法:评价专家组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公正的原则,通过听取项目介绍、座谈咨询、数据资源抽查、案卷研究、财务检查、实地测评、绩效资料审查等多种方式,来掌握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规则等,采用集中评议和独立平分相结合的方法,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通过绩效清单的发放和回收,有效地扩大项目效益指标评价的多方参与程度,根据专家平分和绩效清单统计得分,汇总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平均得分,分别汇总后得出项目各部分内容的综合评价得分,同时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四、评价结论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果 经过绩效分析和逐项打分,该项目的绩效评分值为平均得分91.8分。 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得分情况见下表: 绩效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分表
五、存在主要问题 1、 部分区县工程虽已完工,但因施工方原因和内部结算的原因造成部分工程款尚未拨付,临淄区因施工过程中造成道路损坏和绿化破损尚未修复,造成部分工程款尚未拨付,周村区因内部结算问题部分工程款尚未拨付,博山区因审计报告尚未出具部分工程款未拨付; 2、博山区、临淄区少量广场路边绿化植被死亡,造成环境美化不统一; 3、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尚欠完善,影响了项目绩效报告所需资料支撑和进度: 4、桓台县、沂源县、淄川区、博山区 资产移交后部分项目后续维护保养尚有不足之处。 六、有关建议 1、 因工程方原因造成工程款未及时拨付,施工方尽快处理好遗留问题,将工程款拨付到位,涉及到体制内结算问题工程款未拨付完的,区级财政尽快落实资金拨付到位,应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将余款拨付到位。 2、少量死亡绿化植被由施工方尽快补种,保证成活率,达到统一美化标准; 3、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制度,要对项目资料有专人汇总,全面、完整、规范进行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和存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完整资料进行归档以备后查。 4、 由资产接管后的各村委,及时查缺补漏做好项目后续维护工作,做到专人专护,确定好职责范围,保持好各项目的日常维护,保证项目使村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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