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19-09-27 15:44: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淄博市正处在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的目标定位迫切需要创新驱动和科技支持,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城市发展。其中高校在促进城市知识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淄博市政府把支持驻淄高校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驻淄高校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驻淄高校尤其是山东理工大学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作用。2016年4月,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山东理工大学印发了《关于推动校城融合发展的意见》(淄发〔2016〕11号),推动山东理工大学科技、人才、学科优势与淄博市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全面对接,构建校城融合发展的区域共同体,市政府与山东理工大学签订《校城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形成高校和地方“共生共荣、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局面。

(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和山东理工大学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目标定位,淄博市委、市政府、山东理工大学加快校城“融合发展、全面合作、协同提升、共促跨越”战略总体规划,通过实施校城融合发展战略、完善校城融合发展机制,围绕科技攻关、平台建设和人才共引共用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企业出题、政府引导、高校解题”模式支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实现山东理工大学科学研究链和地方产业技术链紧密融合,发挥山东理工大学对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形成“地方扶持高校、高校反哺地方”良性互动格局。

(三)项目内容和资金安排

按照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推动校城融合发展的意见》(淄发〔201611号)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淄科发〔201669号),确定安排103项计划项目,包括平台建设及发展规划、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社会发展研究、人才引进四个类别,涉及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农业高新技术及农业现代化、医疗健康等技术领域,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推动山东理工大学学科建设与淄博市制造业、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淄博市与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人才培养等方面综合能力。

2016年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共安排项目103项,扶持资金2453.2万元。

二、评价内容

(一)评价对象

1. 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实施及管理情况。包括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和审核流程,项目规划、目标、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日常监督考核及结题验收等。

2. 校城融合发展项目运行情况和成果。包括项目总体运行情况,各子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情况等。

3. 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

4.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知识产权产出(包括专利、标准、设计、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及可持续影响情况。

5.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二)评价目的

2016校城融合发展项目是淄博市重点支持的科技类项目,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可以了解、分析、衡量项目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项目资金是否到位,了解项目实施运行是否得到应有的保障。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反映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目标的落实。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可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2. 政策相符原则; 3.绩效相关原则;4.依据充分原则;5.公正公开原则;6.独立评价原则。

 

三、评价方式方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

 

淄博市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佐证材料

决策

20分)

政策和

机构

14分)

政策制度

6

项目所设定的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是否严格完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的有效性情况。包括校城融合发展相关政策、进度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检查验收方法等。

管理制度措施明确,符合相关要求,计6分;
管理制度措施全面,内容完整,计5分;
管理制度措施较科学规范,计3分;
管理制度措施缺乏可行性,计1分。

项目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

校城融合发展机制

8

项目管理实施机构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是否完善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运行的基础情况。

项目相关机构安排合理,协调机制健全,计8分;
项目相关机构安排较合理,协调机制较健全,计6分;
项目相关机构安排合理性一般,协调机制健全性一般,计4分;
项目相关机构安排不合理,协调机制不健全,计2分;

部门机构设置和岗位分工资料、校城融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建设资料

资金落实

6分)

资金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90%以下,计1分;高于90%低于100%,计2分;资金到位率100%,计3分。

相关资金拨付文件指标资料

资金

到位时效

3

资金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到位。

及时,计3分;
一般,计1分。

相关资金拨付文件资料

 

 

 

 

 

 

 

 

 

 

 

管理

35分)

 

 

 

 

 

 

 

 

业务管理(28分)

项目申报及评审

4

项目申报流程是否合乎规范,项目评审是否严格公正。

项目申报流程规范,项目评审严格公正,计4分;
每出现一处申报不规范、评审不严格情况,扣0.5分。

项目申报资料和评审程序规范等

科技项目管理

8

项目主管部门及承担单位是否按照科技类项目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管理,相关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科技项目特点进行项目管理,计8分;每发现一处未执行或执行未到位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相关管理制度和过程资料、现场查勘情况

项目运行情况

10

各子项目科研队伍建设和研究条件建设是否到位,项目运行的目标性、计划性和运行效率是否满足项目任务书要求。

各子项目各项指标运行情况较好,计10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项目执行情况、实地查勘情况

项目检查验收

6

项目检查考核和验收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是否取得应有的实效。

项目检查考核和验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取得应有实效,计6分;
项目检查考核和验收基本按照要求进行,取得应有实效,计4分;
项目检查考核和验收情况一般,计2分;

业务监督检查制度和资料、现场查勘情况

财务管理
7分)

资金使用
规范性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科技项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规定的范围,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经费使用和财务会计资料

会计核算
准确性

3

项目财务会计资料是否符合规范。

规范,计3分;
一般,计2分;
不规范,计0分。

项目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绩效
45分)

 

 

 

 

 

 

 

项目产出
25分)

项目任务
完成情况

13

考查各子项目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相应的主要研发内容。

项目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计13分;项目通过验收不扣分,项目结题扣0.2分,项目不通过验收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成果及知识产权产出情况

6

通过考查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产出(包括专利、标准、设计、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内容)是否达到项目任务书要求的指标,判断项目科学研究链和地方产业链融合程度。

项目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相应指标,计6分;每发现一个项目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研发团队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6

考查项目在科研团队建设、人才培育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计6分;每发现一个项目未完成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项目效益(20)

经济效益

7

考查项目在建设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提升相关产业层次和拉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的效果。

本项指标依据各类项目情况综合打分。对于平台建设及发展规划、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考查其在提升产业层次和拉动创新投入方面的效果;对于社会发展研究和人才引进类项目,主要考查其对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本项满分7分,根据综合判断打分。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社会效益

6

从项目实施中研发技术的成熟、创新等方面,反映和考核该项目在营造社会创新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性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本项指标依据各类项目情况综合打分。对于平台建设及发展规划、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考查其在推动社会创新氛围、培育研发人才方面的效果;对于社会发展研究和人才引进类项目,主要考查其对当地区域文化、知识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本项满分6分,根据综合判断打分。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可持续

影响

7

通过考查项目在校城融合发展、协同提升、共同跨越、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作用和效果,判断项目在创新环境建设、对全市产业和文化创新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发挥的持续性效益。

根据四类项目完成实际情况和产生的成果综合评判打分,共计7分。

项目任务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现场勘查情况

    

100





(二)评价方法

本次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绩效评价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专业化评价。通过研究分析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工作组根据我公司所确定的技术原则,采取同行评议法、比较法、案卷研究法、绩效评价专家评判法、实地调查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绩效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90

75()-90

60()-75

60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组织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山东理工大学《关于推动校城融合发展的意见》(淄发201611号)要求,淄博市成立了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山东理工大学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门、张店区政府和山东理工大学相关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研究解决校城融合发展重大事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中召开融合发展推进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融合发展事项开展。

领导小组在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设办公室,负责校城合作具体事宜。相关区县成立融合发展工作机构,协调和落实校城融合发展中的具体工作。组织本地企业与山东理工大学进行对接,推进本区域内企业与山东理工大学开展合作。

山东理工大学主管部门坚持服务需求导向,对接区域经济和产业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创新驱动发展,发挥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和创新第一动力结合点的优势,实施服务淄博行动计划,建立服务社会长效机制,形成校地融合发展、资源共享格局。具体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检查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按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提升校地融合发展能力。按照市人才政策要求对博士人才进行资金补贴。

2.组织申报与评审

2016度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山东理工大学利用自主研发的科技创新成果,面向淄博市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项目;山东理工大学针对淄博市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和难题,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山东理工大学联合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研发;鼓励山东理工大学联合淄博市企业共同实施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建设项目,重点建设淄博发展研究院、山东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鲁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鲁中创业创新中心和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优先支持山东理工大学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项目。

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计划,组织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山东理工大学各学院、各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部分项目联合淄博本地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协作单位。科技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 

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将初审结果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市校城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了2018年度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校城融合项目专家评审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按照项目所属技术领域,采取“同行评议”方式邀请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于2016926日至928日组织专家进行了2016年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专家网络评审”,评审专家由同学科或同技术领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同等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并对参加网络评审的专家名单进行了公示。项目评审采用网评方式进行,专家登录“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管理系统” “项目专家评审”模块,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从项目立项必要性、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基础条件及研发能力、项目市场前景与效益预期等五个方面独立评分。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下达校城融合发展计划。

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经济技术内容和指标要求等,填报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任务书,经山东理工大学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约备案。

3.项目管理与监督

淄博市对校城融合发展项目运行实行年度工作检查、中期评估、终期验收等制度,建立校城融合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完善评价管理机制,定期对校城融合协议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和评估,年末召开校城融合发展情况通报会,总结年度合作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协议项目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与山东理工大学相关教学、科研、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服务需求,确保高校服务地方功能发挥。

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度报告;市科技局和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201710月,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山东理工大学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检查的通知》(科技函(2017122号),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加强校城融合项目管理,了解各项目在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检查情况拨付第二批经费。中期检查内容包括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计划进度、阶段性工作成果及相应佐证材料、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建议及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市科技局按照项目执行相关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

五、项目评价情况

项目评价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方面来评价。

(一)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主要从政策制度、校城融合发展机制、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时效四方面进行评价。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主要从项目申报及评审、科技项目管理、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检查验收、资金使用规范性和会计核算准确性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

(三)项目绩效

项目绩效主要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成果及知识产权产出情况、研发团队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六方面进行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论

1.评价打分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以最终得分确定评价等级。

1)项目绩效根据绩效指标评分标准直接打分,满分计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35分,项目绩效45分;

2)根据评分标准,达到要求的指标得标准分满分,不能达到标准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最低得0分;

3)绩效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等级。具体分值与等级关系见下表:

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及格

不及格

分值

≥90

75分(含)-90

60分(含)-75

<60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评价,得出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88.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3.绩效评价结论

淄博市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淄博市科技局制定了项目评审、年度工作检查、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定期对校城融合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和评估,山东理工大学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明确学校校城融合项目管理实施的责任分工,制定了学校的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相关制度。项目申报、评审、管理运行、资金管理和检查验收均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各项目在成果及知识产权产出和研发团队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按期完成计划。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考核,本次淄博市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5分,综合考核各方面因素,确定淄博市2016年校城融合发展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项目资金支出方向较为分散

该项目存在财政资金覆盖范围和支持领域较为宽泛,项目支持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从整体来看,一方面,各子项目尤其是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类项目资金金额普遍偏小且采用平均分配,资金较为分散,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实效;另一方面,个别企业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不足,不利于科技研发项目持续稳定运行,如变电站智能检测平台项目协作企业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筹经费为77万元,实际支出企业自筹经费3万元。

2. 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存在一定程度交叉

通过查阅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资料,部分项目在建设内容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如鲁中创业创新中心众创空间建设项目与大红炉众创空间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均由山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承担围绕大红炉众创空间进行建设,其中大红炉众创空间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创客工场建设,但是鲁中创业创新中心众创空间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也包括创客工场功能区域建设内容。

3. 部分项目未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考核目标

一是项目任务书在考核指标编制上可行性不足,项目考核指标设置过高,如车辆悬架少片变截面钢板弹簧的优化设计与技术开发在项目考核目标及指标中将预期新获取的自主知识产权设定为“申请发明专利120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80项以上”,造成项目无法按进度完成考核指标;二是存在项目承担单位未提交验收申请现象,经实际调查了解,大掺量粉煤灰制防静电陶瓷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智能高效制瓶机器人的研制项目均未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无法考核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

4. 项目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校城融合发展项目作为科研项目,在项目管理上包括项目计划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和风险管理等许多方面。项目管理过程主要局限于项目申报、项目经费、成果鉴定、结题验收等必要管理。

5. 部分项目高校和企业产学研结合程度较低

(二)意见和建议

1. 加强项目资金统筹配置,避免分散和重复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规划和引导,系统设计科技计划的组织方式,围绕重点领域做好项目资金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通过调整科技计划的结构、布局和实施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和重复。在今后项目计划中建议拓宽思路、主动培育、主动支持符合国家、省、市科技规划的科技项目,紧密对接省、市重大产业布局及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方向,提出详细具体的与经济社会发展衔接紧密的重点产业和重大专项指导目录,发挥科技计划在扶持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突出自主创新方面的引导作用,引导高校形成面向经济建设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增强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围绕化工、传统机械、建材、冶金、纺织、轻工、陶瓷七大传统产业,支持高校联合骨干企业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支持高校发挥学科优势,解决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先进系统集成技术等问题。

二是建议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初审,通过制定更具体、可操作性更强的申报和初审办法优化计划项目的结构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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