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9〕22 号
我市辖区内各企业: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财政部会计司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请点击查看《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淄博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