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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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快土地出让收入返还进度。各区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实行区级据实申请、市级逐宗审核、即时合理返还的方式,对于特殊事项,年底根据各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作为市区财政结算事项办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完善成本审核流程。严格按照政策审核宗地出让成本的构成部分,规范成本核算管理,完善成本审核流程,建立健全土地成本合法性、合规性的管理程序。 三是规范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对账制度。实行每月、每季核对阶段工作台账、年终核对全年汇总台账,以“电子对账为主,集中对账为辅”的多元化对账方式,确保对账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是加强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形成完整可查的“电子+书面”档案资料体系,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工作合法合规。 (供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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