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3-537134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3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文稿解读| 关于《淄博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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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3年5月31日,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印发《淄博市财政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9〕25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l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9〕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该《暂行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暂行办法》初稿,先后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意见,并达成一致,形成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5章22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来源及用途、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预算编制,明确了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预算编制流程及有关要求,明确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对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实行任务清单管理。任务清单主要包括:离休人员养老待遇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费以及其他相关项目。

第三章预算执行,规定了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分配下达的具体程序。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明确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监督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章附则,确定了本办法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