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br/>相关政策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19-181014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br/>相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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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精神,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号文件做好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通知》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以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实行“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

“两放权”:一是向部门放权。以预算法为依据,厘清预算管理权责,今后业务部门全面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自主分配专项资金和审批项目,并对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等负责;财政部门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主要抓好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保证资金得到合理配置、严格监管和有效使用。二是向区县放权。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直接面向区县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市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

 “两统筹”:一是统筹“全口径”预算资金。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并将上级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全部打入市级预算“盘子”,切实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二是统筹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市级专项资金整合为5大板块、40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两转变”:一是转变财政扶持方式。减少政府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直接补助,相关扶持主要通过税费政策优惠、政府引导基金等市场化普惠性方式实现。二是转变项目遴选方式。对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原则上采取竞争择优、以奖代补等方式遴选确定项目,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两规范”: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拉长预算编制周期,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预算评审等工作,确保将预算编细编准编实。二是规范预算执行。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预算监管措施,确保改革后资金能够“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