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16号文件推进财政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0〕37号)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0-195232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16号文件推进财政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0〕37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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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1月22日,省政府以鲁政字〔2020〕16号文件印发《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贯彻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20〕16号文件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淄政字〔2020〕3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征求并吸纳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五部分内容,可归纳为三大块。

(一)明确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范围。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滚动使用,规范管理、防控风险”原则,坚持有解思维、平台思维、生态思维和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以机制创新高效赋能为重点,以财政资金循环使用和绩效提升为目标,变无偿拨款为资本金注入,变“奖补”为股权,变“行政化分配”为“市场化运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奋力推动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试点范围聚焦“六大赋能”和“产业攀登”攻坚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方向,以“四强”产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我市挂牌企业和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为主。

        (二)主要任务。概括为“建立五项机制”,即:建立职责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财政部门资金管理主体、业务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主体、受托管理机构运营主体和被投资企业实施主体等各方的职责;建立项目投资运作管理机制,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建立受托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遴选受托管理机构,优先选择政府出资的投资类企业;建立资金监管和股权登记管理机制,实行专账管理和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制度;建立股权投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对受托管理机构的激励约束、容错容损管理和项目让利管理。

       (三)实施步骤和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步骤,2020年市级先行选择直接服务经济发展且后续经营具有盈利性的部分项目资金,试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2021年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观念、转变思维理念,做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与政府引导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方面的衔接配合,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