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0-19735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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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教育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35号)要求,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13号),拟定了《教育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方案》涉及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义务教育方面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安全保障、其他经常性事项、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等5项经费。二是学生资助方面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高中阶段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高校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4项政策。三是其他教育方面。

义务教育方面。公用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分档补助比例按照第一档85%:博山区。第二档75%:淄川区、周村区(含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三档60%: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第四档50%:高新区执行。校舍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承担,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免费提供教科书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学生资助方面。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分档补助比例按照第一档85%:博山区。第二档75%:淄川区、周村区(含淄博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第三档60%: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第四档50%:高新区执行。学前教育免学费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统一执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

除省级负担部分外,对市与区县共同承担部分,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市与张店区按5:5分担,市与其他区县按4:6分担。高校赴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由省财政与毕业生就业所在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共同承担,就业所在地为省直管县的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其他教育方面。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其他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市级和区县财政分别承担,市级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对区县给予支持。

二、关于科技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34号)精神,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通知》在框架和内容上基本与省方案保持一致,包括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内容,主要包括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科技领域的其他财政支出事项九个方面。

科技研发,即投入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的科技计划,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和区县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开发。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的补助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和区县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即通过后补助等财政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区县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市级财政主要通过后补助等财政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当地重点产业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包括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财政负担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区县根据本地相关规划等自主开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财政负担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设方面的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为市级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对市级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设方面的补助,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科研机构承担区县委托任务,由区县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对区县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建设方面的补助,为区县财政事权,由区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即围绕高层次、高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相关规划等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专项,市级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科学技术普及。即对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素质等工作的保障,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区县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引导资源进入创新领域,鼓励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发展,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和区县财政根据相关建设发展规划等,结合实际分别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科技领域的其他财政支出事项。包括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有关事项,高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按现有改革方案、管理体制按实际情况予以保障。

第二部分是配套措施。一是增强财力保障,加大科技投入,确保科技投入只增不减,按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并落实支出责任。二是协同深化改革,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经费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有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突出实施绩效,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三是统筹推进改革,完善相关制度。

三、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的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16号)精神,我市出台《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16号),明确了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省改革方案将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市政府要参照省方案,在保持现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市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淄政办发〔2019〕13号)等规定和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责任,坚持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生育政策,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完善财政投入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医疗卫生领域投入效益。

2.坚持遵循规律,合理划分各级权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匹配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的,由市级统一制定全市基础标准或提出原则要求。

3.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聚焦当前划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医疗卫生领域全覆盖,提高划分体系的完整性;深入分析各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性质和特点,提高划分体系的科学性;按照“统一规范、简化操作,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思路,统一调整,合理确定市与区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提高划分体系的规范性;统筹推进项目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保持现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框架总体稳定,兼顾当前和长远,分类推进改革。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且改革条件成熟事项,进行改革调整;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事项,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并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作相应调整;对改革中的新增事项,按规定及时明确。

(三)主要内容

我们根据省方案确定的改革事项,重点对市及以下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和划分。具体如下:

1.明确各级财政事权范围。一是明确市级财政事权4项。包括市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市级卫生健康管理、市级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二是明确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13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全市统一实施的妇幼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的补助、农村低保家庭计生补助、独女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三是明确区县财政事权5项。包括区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区县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区县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区县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区县自主实施的中医药项目。

2.规范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市级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分为两类。一是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的补助、农村低保家庭计生补助、独女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在支出责任分担上按照淄政办发〔2019〕13号文件规定,实行市级分档负担办法。二是包括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全市统一实施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医疗救助、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在支出责任分担上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市级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