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1-512755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 字号:
  • |
  • 打印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淄博市财政局工作规划》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sczj.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887023;传真:0533-23014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日常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响应市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依托政府门户网、财政门户网站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500余条,2019年度多出近500条,涵盖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财税政策、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国资国企改革管理等内容。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均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当面申请、政务公开平台电话咨询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2019年度少1均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书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由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监督。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健全程序运作制度。在认真执行《淄博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关于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淄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支撑。健全责任落实和备案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审核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形式恰当。

3.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建立信息发布责任机制,明确了制定信息和公开信息的岗位责任,确保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以及民生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信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实行自审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规范、权威。建立受理回复机制,对群众通过信函或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以及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提出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实行统一受理、分头办理、督查催办、统一回复,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平台建设

依托互联网,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会计网栏目设置,优化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着重完善重点领域、群众关切领域信息的公开,并及时做好财政政策解读,就社会民生问题与公众进行交流,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新闻媒体,推进信息公开立体化。2020年,发表在《山东新闻联播》《鲁中晨报》《淄博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反映我市财政工作的报道达50余篇次,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依托办公场所,推进信息公开集成化。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置宣传栏,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栏、电话咨询等方式,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并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扩大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推动了阳光财政建设。

(五)监督保障

1. 健全监督反馈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信息公开反馈、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评议等制度办法,全面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此外,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公开举报电话,在社会各行业中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我局信息公开情况实施监督,主动把财政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2.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认真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事项,纳入我局综合考核系统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定期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准确考核,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有力推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为全面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20年,市财政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比如细致完善了内部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财政信息公开还有明显不足,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主动公开意识亟待提高,信息公开及时度需再进一步2021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培训考核等方面力度,探索政务公开优化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财政局

                            20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