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财政局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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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强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条例》颁布后,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安排一名信息联络员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计算机应用管理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纪检组负责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另外,明确了相应科室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活动,并先后组织人员到其他地市开展学习和调研,制定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组织各科室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参加集中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明确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等,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转发了市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健全完善了淄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以 “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等直播节目,积极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解答群众提问和咨询,解决了一系列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对2009年的财政类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通过门户网站、淄博日报、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部门实施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财政工作计划、规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局内部机构及其行政管理职能设置、调整和变更情况;财政具体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2009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淄博政府采购网、淄博会计管理网等渠道公开信息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研究制定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通过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且在规定时限内转交有关业务单位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并及时作出答复。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开展以来,尽可能将不涉及秘密的文件予以公开,最大程度地为公众提供方便。目前,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09年,我局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但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010年,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强化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健全系统,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建立完善信息间的关联,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