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2024年1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4-54300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文稿解读】2024年1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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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连忠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办公会议定事项解读如下:

一、听取政府债务管理科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确定,由政府债务管理科负责按规定办理。桑克锋同志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人。

二、听取财政监督办公室关于2023年内控内审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确定,由财政监督办公室负责,一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内控内审发现问题呈送各分管局领导,并向科室单位反馈,督促其限期整改完毕。二是围绕中央决策和省市工作安排,结合近期局党组工作部署,以“大专项”监督为主,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研究谋划好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发挥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的作用。唐飞同志是以上工作的责任人。

三、听取金融科关于我市政府外债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确定,一是由金融科负责按规定办理。孙玲同志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人。二是明确管理权限,金融科负责全市政府外债牵头抓总,各预算管理科室按照“一口对外”负责对口部门外债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各分管负责同志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