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扶持力度加快沂源果业振兴和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特别是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完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2021年统筹各级资金3.37亿元,占全市乡村振兴资金的16%,有力支持了沂源县乡村全面振兴。此外,围绕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2021年市级安排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亿元,安排1656万元用于农业农村智慧大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业数据、系统、资源的有机整合,有效提升了农业数字化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议。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日益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财政部门坚持多聚并措、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沂源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已累计下达2.2亿元,用于支持沂源县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坚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不放松,对乡村振兴精品片区、全域美丽乡村、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予以倾斜,加快推动沂源县乡村全面振兴。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