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市绿地养护费用标准建议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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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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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绿地养护费用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园林绿化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社会机构提供养护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2016年,市级拨付绿地养护及管理部门运行经费资金2433万元,其中绿地养护资金794万元,涉及社会养护机构12家。2017年,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级预算安排绿地养护及管理部门运行经费资金2852万元,同比增长17%,为我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关于您提出的绿地养护标准偏低,要适度增加园林养护预算的建议。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张店老城区、新城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由张店区养护管理。其中,淄博人民公园、齐盛湖公园、莲池公园、市植物园、齐盛宾馆绿地、新区景观水系和体育中心绿地由市相关单位养护。目前,市级负责正常养护绿地面积约104.7万平方米。根据2017年预算安排测算,平均价格已超过10/·平方米的养护单价。需要说明是,2011年评审的每平方米每年5元左右的养护单价,并不是我市市级公园绿地综合养护成本投入,其中不包含公园绿地运行所需的安保、水电、监督管理等费用。

虽然财政部门在支持园林绿地养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现实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而增支因素较为集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都需保持较大投入力度,市级财力十分紧张,保运转保民生压力进一步加大,推进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在内的重点事业发展,需要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市场调研、资金测算等工作,并根据财力情况,适时调整完善养护费用标准,切实提高我市绿地养护整体管理水平。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按照市政协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一并附寄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敬请对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意见。

 

 

淄博市财政局

2017726

 

绿地养护标准偏低,要适度增加园林养护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