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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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守壮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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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壮委员: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优化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市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体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全面落实市直及教育示范县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其他区县1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普通高中经费保障能力。2019年市级追加预算资金905万元,用于落实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出。二是支持解决“大班额”和校舍维修改造。2019年市级安排预算资金9000万元,用于支持解决“大班额”和4所市属高中校舍维修改造。三是实施普通高中政府资助政策。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政策,按照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予以资助。2019年拨付政府助学金1100万元。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加快校舍建设改造升级,更新配齐教学设施的建议。今年,为进一步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市财政继续安排“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安排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1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安排新区高中内配资金3000万元。同时,充分利用“淄博人才金政37条”政策,安排教育高端人才扶持资金778万元,用于淄博市15类高端人才引进。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资金支持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一、背景及问题分析: 教育乃民生之本。多年来,市委、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可持续发展,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市已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验收,全市绝大多数的中小学校在校舍和设施条件等方面成为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学校,充分展现了我市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实力。 普通高中教育既是民生之热点,更是社会经济水平的集中体现。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近年来,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成绩稳中有升。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市高中教育发展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发展仍不够均衡。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共有31所,其中公办学校25所,民办学校6所。在学校育人环境建设、硬件建设、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普通高中学校差距不大,但生源基础各地各校差距很大,各区县优秀生源大都主要集中某一所学校,优质生源过度集中。各区县高中学校缺乏真正竞争平台,导致每年高考容易出现一校考好全区县光荣;一校考差全区县砸锅现象。长此以往,将会严重影响我市区县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样会极大挫伤区县高中学校教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相长,同样会影响相关高中学校教干教师的业务水平的提升,最终不利于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地整体推进。 二、建 议: (一)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加快校舍建设改造升级,更新配齐教学设施。 (二)利用好高考指挥棒作用,淡化对各高中学校间评价,加大对区县高考成绩整体评价权重。 (三)进一步修改完善普通高中学校评价办法,严把“从入口看出口”关,加大对高考提升率的评价权重,对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更科学合理地评价。 (四)充分发挥重点优质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市内优质高中,建议严控招生规模,办精品高中教育。 (五)建议根据“淄博人才金政37条”,通过“双招双引”引进市外名校入淄办学,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档次。 (六)想方设法搭建普通高中教育公平竞争平台,采取区县高中学校合作竞争模式,一加一大于二,可适当借鉴其他市县先进经验做法,如潍坊市、沂水县等,兼顾域内各高中学校的生源分布,也可借鉴义务教育阶段的成功做法,实施就近入学或划片招生。当然这期间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也需要统筹规划高中教师,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