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财政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建议的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1058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XXX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市级财政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16年,市级设立了5000万元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文化事业发展、文化惠民、文化艺术创作、送戏下乡等。其中,安排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30个镇(街道)文化站(中心)和1200个村(社区)文化大院(中心)改造,切实提升了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水平。同时,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15—2016年,争取省级以上扶持资金410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建设、乡村文明行动、基层文化站改造提升、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等事项,为我市基层文化建设的提升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支持。

近期,市里出台了“文化惠民、服务群众”20件实事工作方案,确定为镇办、贫困村集中配备一批出版物和数字化设备、建设改造一批基础设施。目前,项目正稳步有序推进中。我们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文化发展动力和活力。

关于您提出的市级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45号),各地区要对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上也明确提出“除中央省市确定的政策性和重点支出外,其余专项资金一律‘零增长’”,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而增支因素较为集中,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市级财力十分紧张,同时考虑现有市级文化名城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已包括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因此通过新设专项资金支持某项工作开展的难度较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视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同时通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引导基金实质性运作等方式,筹集更多资金支持我市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一并给您附寄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敬请对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意见。

 

 

淄博市财政局

2017726

 

市级财政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市级财政列支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