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问题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在全国全面推开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要求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驻淄中央和省属企业“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分类移交工作,及时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确定维修改造及费用测算标准,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作中,坚持分类指导、因企施策,有力推动了我市“三供一业”稳步有序开展。截至2018年6月底,驻我市43家中央和省属企业,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46.52万户,已完成或已签正式协议或框架协议的46.16万户,签约率 99%,其中已完成或已签正式协议户数42.37万户,签约率91%。近期,在全省召开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为推进工作先进典型在会上发言。
关于您提出的协调华能白杨河电厂及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提供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有关规定,社区管理职能移交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指定责任单位,与企业协商办理移交接收事项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对移交企业已经建立的职工家属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现有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一并移交。近日,经与博山区沟通,该事项已由博山区指定责任单位负责协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移交的难点和重点,积极与中央和省属企业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
关于协调新华医药集团承担宿舍改造社区管理费用的建议。2010年,淄博制酸公司经博山区法院裁定,破产程序已终结,自此新华医药集团不承担企业任何费用,因此淄博制酸公司不属于移交范围。2015年,新华医药集团已回复博山区政府要求解决淄博制酸公司成立社区、破产后资产移交及工伤伤残职工及子弟学校教师待遇的报告(市政府领导批示件220号),报告提出淄博制酸公司破产工作依法由博山法院主导组织,破产变现资产用于安置职工,优先保障企业职工的利益;对于剩余资产的管理、变现和移交等问题依法由破产清算组进行处置,变现后优先用于安置职工,新华医药集团协助原破产清算组移交给博山区政府。根据《山东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范围是省属企业承担家属区相关费用的有关省属企业。综上所述,淄博制酸公司不在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范围之内,且新华医药集团从2010年起已不再承担相关费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移交的难点和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妥善处理后续问题。
关于山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双山医院职工生活区内部资产移交的建议。2017年12月,淄矿集团与博山区政府签订了双山医院“三供一业”移交协议。同年,淄矿集团依据协议内容,对双山医院的改造资金拨付到了博山区政府,目前资金已到位。同时,根据《淄博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淄政办〔2017〕3号)有关要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分离移交工作负总责。经与博山区沟通,该事项已由博山区指定责任单位负责协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移交的难点和重点,积极与中央和省属企业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
淄博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