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促进评级评价机构健康成长建议的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305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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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加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促进评级评价机构健康成长”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省、市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对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快培育发展包括评级评价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提出明确要求。社会组织特别是经纪、咨询、监督、评价、公证等评级评价机构,作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购买服务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各个环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您提出的建议非常符合当前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对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包括评级评价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淄博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操作规程》,及时转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加速发展夯实了基础。去年,又与市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应当由政府举办并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有效激活社会组织活力,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供了保障。二是稳步扩宽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总结社会养老、学前教育、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购买服务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购买服务范围扩展到环卫、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并自2015年开始试编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8年市级共编制了22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涉及资金2.21亿元,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供了有力的“土壤”环境。三是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支持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经费408万元,重点用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奖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等,支持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下一步,围绕加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促进评级评价机构健康成长,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机制,优化部门(系统)购买服务目录,规范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对能够通过购买服务节约资金、提升效能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配合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培育支持包括评价评级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抓好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严把政策界限,监督指导政府购买主体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三是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在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足额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策划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为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贷款贴息、公益创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措施,鼓励评级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相关项目,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四是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服务激励机制。将社会组织特别是评价评级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品牌社会组织和品牌项目库,对诚实守信、运作规范、社会效益好、专业水平高的社会组织加大项目支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同时,积极开展购买服务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专业担保机构为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淄博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

 

加强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促进评级评价机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