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拨付建议的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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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侯纪山 等5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0-07-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侯纪山 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太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拨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河库区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市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围绕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结合现行财政体制,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84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太河库区水源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对库区所在的淄川区、博山区安排生态功能区建设转移支付1359万元,并根据生态建设情况动态调整。2018—2020年,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激励帮扶包括库区在内的市级20个扶贫重点镇脱贫攻坚,其中每年下达西河、太河镇帮扶资金1303万元。二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库区移民每年每人按600元进行补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状况,适度增长,补助期限为20年,截至2019年底,累计拨付太河镇太河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9512万元。三是财政支农重点项目向库区倾斜。市区两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库区建设,2019年,充分利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淄川区重点打造太河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投资5662.2万元建设美丽乡村、提升薄弱村、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太河镇自主统筹资金3200万元等。2020年,淄川区产业扶贫项目和脱贫成效巩固提升项目重点向太河镇、西河镇倾斜。

今年上半年,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虽然全市各级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库区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财力状况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加大对库区所在区的帮扶力度,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动作用,要求区级财政加大配套投入,财力进一步向库区乡镇倾斜。同时,要求库区所在区县认真落实市级扶持政策,将财力性补助资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分解落实到库区乡镇,专项用于库区和淄河上游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二是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结合中央和省支持,加大对库区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区等的支持力度,促进库区农民致富、财政增收。同时,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对重点生态区域给予生态补偿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接、项目申报等工作,帮助太河库区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优先向库区乡镇倾斜,推进库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河库区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市财政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围绕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和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结合现行财政体制,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84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太河库区水源地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对库区所在的淄川区、博山区安排生态功能区建设转移支付1359万元,并根据生态建设情况动态调整。2018—2020年,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激励帮扶包括库区在内的市级20个扶贫重点镇脱贫攻坚,其中每年下达西河、太河镇帮扶资金1303万元。二是全面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库区移民每年每人按600元进行补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状况,适度增长,补助期限为20年,截至2019年底,累计拨付太河镇太河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9512万元。三是财政支农重点项目向库区倾斜。市区两级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库区建设,2019年,充分利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淄川区重点打造太河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投资5662.2万元建设美丽乡村、提升薄弱村、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太河镇自主统筹资金3200万元等。2020年,淄川区产业扶贫项目和脱贫成效巩固提升项目重点向太河镇、西河镇倾斜。 今年上半年,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虽然全市各级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们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库区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根据财力状况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加大对库区所在区的帮扶力度,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动作用,要求区级财政加大配套投入,财力进一步向库区乡镇倾斜。同时,要求库区所在区县认真落实市级扶持政策,将财力性补助资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分解落实到库区乡镇,专项用于库区和淄河上游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二是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结合中央和省支持,加大对库区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区等的支持力度,促进库区农民致富、财政增收。同时,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对重点生态区域给予生态补偿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接、项目申报等工作,帮助太河库区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优先向库区乡镇倾斜,推进库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