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平 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集中资源,助力优质企业降低财务杠杆,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缓解企业成本压力,降低财务杠杆。一是健全完善财政贴息机制。市级每年设立重大项目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对市重大项目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并建立定期跟踪调度机制,及时优化调整政策,及早兑现政策资金,2019年对2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贴息2633万元,撬动企业新增贷款17.29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120.77亿元。二是全力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我市以市鑫润担保公司为平台,积极搭建国家、省、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鑫润担保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纳入省担保体系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并获得省投融资担保集团200亿元授信。疫情期间,市财政牵头出台了支持疫情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融资、小微企业纾困贷款等系列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截至7月21日,累计为44家企业发放应急担保贷款2.66亿元,同步拨付财政贴息资金393.19万元;为49家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17819万元;为1891户小微企业提供“零利息”1—3万元纾困贷款5673万元,有效发挥了政府性担保的融资增信功能。三是健全完善基金引导机制。积极转变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方式,通过争取省级基金入股、与社会资本合作、与区县联合设立等方式,目前,我市已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产业换基金25支,基金认缴总规模637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认缴出资210亿元,引导撬动国有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427亿元;累计投资项目50个,投资金额18.41亿元。四是健全完善融资扶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推动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设立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奖励资金、规范化改制并到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首发上市融资、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等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企业规范化改制费用、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且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进行补助。2019年兑现市级上市奖励资金1617.06万元,规范化改制资金755.44 万元。疫情期间,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关于您提到“鼓励区域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产业基金等多种形式来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在落实上述政策的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财政职责职能,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支持企业轻装发展。
关于您提到“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建议,我们已于5月6日印发《市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设立总规模10亿元、首批启动资金3000万元的技改资金股权投资暨直投基金资金池,变“拨”改“投”,采取市场化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支持科技成长性强、财务管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的“标杆型”企业,以“四强”产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我市挂牌企业和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为主体进行财政资金股权投资。
关于您提到“通过政府平台,建立专项资金池,为企业提供还贷过桥资金”的建议,市财政局配合市工信局积极推进我市应急转贷体系构建。7月13日,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由市财政局出资企业淄博齐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设立淄博市齐信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管理运营平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筹措和调动资金支持市县转贷公司开展业务,为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应急转贷服务,防范企业流动性风险。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整合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69号),根据前期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对上争取省级财政贴息类、保费补贴类、风险补偿类、应急转贷类四项政策资金,促进我市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