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志凌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级层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工作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顺利进行,我们按照“政府补贴、单位投资、社会捐助、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2016—2019年,全市累计投资21.2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市财政累计拨付奖补资金5.9亿元,其中省级资金1.92亿元,市级资金3.98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市改造小区308个、1715万平方,22万户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得到改善,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2019年荣获省政府表彰的“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大量基础设施老旧小区尚未设施改造。2020年,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49号),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财政职责职能,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在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拟改造项目及时序,制定2020—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基础上,视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并继续有针对性的做好对上沟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动完善我市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