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银保监分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淄财办发〔2023〕13号

 

各区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各区县监管组,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事业中心,经开区财政局、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文昌湖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

2018年以来,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8〕14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设运营,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全市农担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建立,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加快发展,但也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致、业务开展不均衡、服务对象不精准、服务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促进我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农担工作重要意义

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创新,是财政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的重要纽带,是构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机制的重要布局。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对全国农担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地要真正把农担作为政策性工具,切实把农担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中,不断加大对农担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牢牢把握农担体系政策性定位

(一)坚持服务全市农业重点工作

各地要紧扣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各地农业实际,通过与省农担公司加强联动,充分发挥农担助农扶农作用,重点支持粮食全产业链、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二)掌握农业担保政策性业务范围和标准

一是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有产业支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二是服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三是融资成本。省农担公司按0.75%的担保费率执行,对粮食种植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下调至0.5%。

三、完善农担工作保障体系

(一)完善农担服务体系

进一步夯实“市管理中心+县级办事处+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级服务点”四级农担服务体系。市、县级层面,尽快调整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乡镇(街道)层面,由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作为农担工作站站长,协助开展工作。村级层面,由行政村村会计任农担联络员,上下合力打通财政金融协同支农的“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工作机制

市、县两级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实行定期汇报及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层面,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农担淄博管理中心工作汇报,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每年召开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会,总结经验,安排计划。县级层面按照上述执行。

  (三)加强涉农数据共享

  市、县各有关部门加强与省农担公司涉农数据共享,提供涉农数据信息,共同建立数字化手段交叉验证机制,“让农户少跑腿,让数字多跑路”。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从机构建设、业务规模、风险控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工作考核督导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市农担工作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银保监分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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