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20〕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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