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091万元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6XP/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财政局

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091万元

发布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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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综指〔2021〕27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1〕32号),共计提前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5091万元,比上年提前下达增加21547万元,增长159.09%,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2124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241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资金81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16万元。

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我市已在收到指标文件后5日内将资金下达相关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