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精准发力 “贷”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3-21 09:37:5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 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有效提升了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弹好乡村振兴“协奏曲”。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建立担保费补助机制,明确支持对象,聚焦服务范围,由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粮食种植类0.5%、非粮食种植类0.75%”对担保费进行全额补贴,采取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市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担保公司的补助模式,推动政策及时有效落地,切实减轻了经营主体成本支出负担,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激励,打出三方协作“组合拳”。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政银担”合作,对新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在原政策基础上新增市级财政20%分险,分担比例由山东农担、县级财政、合作银行按6:2:2分担,调整为山东农担、市级财政、县级财政、合作银行按4:2:2:2分担,形成以“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多种合作模式相互促进的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三是夯实责任担当,织密财政支农“服务网”。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内容和业务办理流程宣传推介,积极推动农担业务扩面增量,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支持的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农业农村,不断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面和政策精准性,有效破解了农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营造了发挥农担作用、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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