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备案公告〔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资〔2017〕63号)等有关规定,淄博同生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决定,申请注销资产评估资质,经审核,现同意淄博同生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注销备案。
特此公告。
淄博市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