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复试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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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人员范围 淄博市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进入复试范围人员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2年11月20日上午7:3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戴口罩,提前下载“爱山东”APP并注册(扫描入口码使用),7:30前到达候考室测量体温(未超过37.3℃),扫描入口码,出示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纸质核酸检测证明、纸质健康承诺书(附件2),参加抽签后开始面试。 复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楼17楼1708室。 三、复试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于复试当天进行。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我局将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选。 四、复试面试安排 复试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复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复试考前须知(附件1)。复试当场公布成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淄博市财政局官网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请注意查看。 五、考试纪律要求 面试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用 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范围,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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