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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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计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至各区、县财政局,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月31日,工作日时间。 (二)领取地点: 报名所在的区、县财政局。
二、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登陆 “淄博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专题专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邮寄费用到付,请各位知悉。 (二)现场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县财政局领取。
三、温馨提示 考生可自行前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电子成绩合格单。证书管理号共20位数字,其中第12-15位数字为区县报名审核点的编号代码,如证书管理号:xxxxxxxxxxx0351xxxxx,领取地点为张店区财政局会计科。大家可对照报名点信息,前往相应地点领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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