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09-17 15:43:23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16日下午,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部署会议在齐盛宾馆召开。市直各部门财务负责同志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同志、市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等四百余人参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教传涛同志讲话。讲话总结了今年以来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市级预算编制面临的形势,对扎实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和中期财政规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支出政策要提质增效。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继续做好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评估清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政府公共财政取向,改进资金支持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充分运用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债券、PPP、财政支持市场化融资等市场化方式支持。编实编细专项资金预算,按项目法管理分配的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时一并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
  二是一般性支出要大力压减。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对重点支出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审核安排。强化资金盘活,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机制。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新增资产购置,结合存量、从严控制,优先调配解决,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三是绩效管理要深入推进。加强事前管理,增强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尤其是加强对支出政策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加强事中监控和结果运用,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绩效监控和全周期跟踪问效情况,调整其当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是财经纪律要严格遵守。牢固树立预算责任主体意识,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预算管理权。常态化坚持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加强日常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便于查找、清晰易读。
  五是部门责任要不断夯实。在厘清财政和部门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管控作用,在编制预算、执行中,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监督。认真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对现行做法进行梳理,主动对标、完善整改,将《条例》运用到2020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编制中。
  会议还对2021年预算编制政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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