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连忠: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筑牢数字农业农村财政支柱

发布日期:2020-09-10 11:02:4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加大资金投入是打造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的核心之举。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多渠道谋划筹集资金,牵头细化相关支持政策,以政策落实和资金保障筑牢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之基。”日前,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连忠表示。

树立“凡事有解”思维,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财政收支矛盾,加大资金筹集保障力度,全力支持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剩余资金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支出,对各级涉农领域资金,将优先向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倾斜,支持我市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树立平台思维,构建数字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筹备组建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以市场化运作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发展数字农业新模式新业态,发挥投资服务功能,引领全市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

做到两个“用好”,强化财金联动投入。通过风险补偿、贴息等方式,支持市鑫润担保公司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涉农项目提供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融资服务。对符合要求的涉农类担保业务,采取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省农担公司按风险比例联合担保的合作模式进行体系化运作,在单户1000万元额度内,省农担公司最高提供300万元担保,剩余额度由市鑫润担保公司提供。严格落实“基金十条”,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淄博市拟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拟参与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山东省鲁商乡村振兴基金,并以其为母基金设立5亿元规模的淄博市文旅产业基金,支持我市文化旅游、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强化财政奖补。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十项支持政策中,七项为奖补类政策,具体为发展基金奖补、土地流转奖补、数字化改造奖补、场景应用拓展奖补、企业项目招引落地奖补、专业人才及团队奖补、工商资本下乡奖补。如,对集中连片发展水肥一体化的数字农业园区,按实际完成投资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新购置的智能农机或用智能新设备嫁接改造现有农机为智能化装备的,在国家给予购机补贴的基础上累加1倍补贴,最高不超购机总额的50%;对新增冷藏运输车辆及冷藏设备,给予购置款的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8万元,每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农产品电商快递费用,按1元/单对承运企业进行补贴;对首次认定的中小微数字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绩效评估优秀的“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扶持。


王连忠表示,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结合2021年预算编制,按照“上下联动、能整则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将所有涉及到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各级各类资金进行全面整合,设立1亿元规模的市级数字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同时,指导区县同步设立专项资金池,放大资金合力。

对社会资本在我市设立的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专项基金,实缴超过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基金和超过1亿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按实缴的1%进行奖励;投资当地企业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投资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市内政府引导基金参股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基金,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1年内投资市内项目,让渡全部收益。对工商资本投资我市数字农业农村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省、市、县财政联动,按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


市财政局将与各相关部门一道就土地流转奖补政策、数字化改造资金支持政策、场景应用拓展支持政策、专业人才及团队支持政策、工商资本下乡鼓励政策等进一步细化,明确政策惠及范围或对象、奖补政策评估标准、涉及的项目申报流程、部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筑牢数字农业农村的财政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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